成都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2月21日至24日召开 主要议程有9项
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月21日至2月24日在成都召开,会期4天。2月16日,在成都召开市两会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荣波表示,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会议将如期举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会议议程草案已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2月21日上午的大会预备会议表决。建议主要议程有9项:
(1) 听取和审议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成都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成都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和批准成都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
(4) 审议《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5) 听取和审议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 选举事项。
(9) 其他事项。
日程草案和代表提交议案的有关规定、截止日期都将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审议。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拟安排1次预备会议、3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7次代表团会议。2月21日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开幕会,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审查市计划报告和草案、市预算报告和草案。2月22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表决有关决定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及名单草案。2月24日下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暨闭幕会,进行选举和表决各项决定和决议草案等。
有关大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已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大会邀请不是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拟任大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参事;市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区(市)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程列席会议。
邀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市属高校、国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垂直管理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开幕会。
大会还将邀请驻蓉、驻渝领馆官员和港澳特区政府驻蓉机构代表旁听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一阶段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