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在行动 成都网安民警多措并举助力社会复工复产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成都公安网安民警多措并举,积极行动,全面助力社会企业复工复产。

 

技术优势 助力电商复苏

为确保社会经济快速稳步恢复,部分企业开始在网上办公、电商平台也成为拉动社会经济复苏的引擎。成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坚决贯彻做好复工复产保障工作,找准突破口,助力果小美、天府云商等本土电商率先复工复产,首先解决人民群众购买生活用品问题;并协助美团、饿了么、京东等电商建立涉疫物品商家信息的核查联动机制,确保出售的涉疫物品安全、快速的达到市民手中。然而,在助力电商扩大开展网络业务量,减少群众出行购物必要的同时,部分电商却面临着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网络安全技术支撑缺乏、网络潜在风险难以发现等问题,造成部分电商无法全面开展网络业务、无法有效满足群众需要、无法及时处置突发状况。

 

网警在行动:支撑到位,助力复苏。一是通过对电商开展实地走访,宣贯疫情期间的互联网安全防护措施及法律责任义务,建立疫情期间的24小时应急联动机制,协调相关技术支撑公司免费为已复工复产电商企业提供网络安全防护的技术支撑,保障电商企业的网络系统运行安全。二是对涉及民生物资保障的重要电商开展“不见面”式的远程技术检查,及时发现电商企业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有效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撑,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确保复工复产电商的网络系统隐患清零。

绿色通道 助力企业复工

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后,部分医疗卫生保障行业也因人员、设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营运标准,无法复工复产,致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出现了极大不便。同时,由于群众又处于不敢去大型医院就诊,害怕被传染病毒,但因病又急需治疗,担心会加重病情的困境。

 

为解决这一矛盾,“成都中医大国医馆有限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思路,既然线下不方便开设门诊医治病人,就改为线上问诊,寄递药品,不见面完成就医。为此,“成都中医大国医馆有限公司”快速建立“远程会诊系统”APP,并通过联合中医药大学老师,在线解答人民群众的病患问题。在实现网上问诊的硬性条件后,APP能否正常上架,网上营运许可证件能否办理等软性条件成了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网警在行动:优化服务,提供便利。为解决疫情期间企业系统上线及办证不便的问题,一是开展线上审核业务,充分利用“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公安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包括信息系统单位安全等级保护备案、ISP、ICP等业务。二是采取简化手续、减少见面、邮政寄递的方式,免费将企业办理的相关业务证件寄送到企业手中,确保企业能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完成复工复产。目前,天府、高新、双流和青白江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率先试点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承诺制业务,之后将视情况向全市推广。

走进高校 助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按照教育部1月29日下发通知要求,2020年春季学校延期开学,实施“停课不停学”,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习。在这一背景下,各地不少高校都推出了线上授课计划。QQ群,微信群……授课途径多样,学生在家,足不出户,完成课时学分任务,极大解决了疫情期间高校学生的生活学习需求。

 

与此同时,线上授课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和争议,不法分子也借着“专家教育”“名师推荐”“免费分享”之类的噱头混入在线教育大潮中,开设所谓“授课群”骗流量、博关注,甚至是盗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部分高校学生更是因为长时间使用网络,网络安全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财产被骗,甚至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

网警在行动:创新形式,合理应对。一是开展网警进校园活动。通过联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部分省内高校,结合疫情期间高校学生的生活学习需要,将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包括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如何甄别合法合规网站及APP,如何避免发生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通过录制视频的形式,分发给各高校适时播放。二是进行网警在线交流活动。借助各高校的校园网站平台,通过网警定时进驻校园回复栏、公布网警在线咨询电话等方式,开展线上答疑解惑活动,帮助高校学生及时了解当前网络安全态势、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网络最新应用技术等相关网络知识。

规章制度助力信息保护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社区、物业公司等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个人信息采集登记和排查工作,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行踪等,为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这些被采集的信息中,大多关乎公民的绝对隐私与切身利益,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为疏忽及保密意识不强,造成一些涉及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群众正常生活受到干扰,损害合法权益,甚至被用于诈骗等犯罪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网警在行动:制定政策,严防泄露。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监督指导收集或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单位,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主体责任,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一是采集个人信息应遵循目的限定原则,合理确定个人信息采集范围,避免采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个人信息。二是使用个人信息应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为疫情排查收集的个人信息,不用于其他用途。三是对信息系统采集的个人信息,应采取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和审计等必要措施,确保采集的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毁损。四是以纸质填表方式登记个人信息的,应严格管理纸质材料,妥善保管、使用、销毁。五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六是不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个人信息,但经过匿名化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履行本职 全力打击犯罪

近期,全国各地企业相继复工复产,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单位、企业、个人急需口罩进行诈骗,或者贩卖假冒、伪劣口罩、医用酒精、额温枪、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2月21日,靳某某报案称:其于2月9日晚上在家中休息,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在发卖口罩的信息,正好需要采购口罩就联系了对方,向对方订购了40000个口罩、738个额温枪,共计10万元,对方承诺24小时内发货,结果一直没发货,后联系不上对方,才发现被骗;2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百度贴吧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待受害人蔡某某支付160000元订货款后将其微信拉黑实施诈骗。

网警在行动:重拳出击,严打犯罪。组成战“疫”工作专班,成都公安网安支队与刑侦、环侦等警种及属地分局密切配合,24小时全天候“在线运转”,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支撑,全面加强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工作。截至3月5日,侦办相关涉疫案件59起,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61人,涉案金额共计370余万元。

网警温馨提示

网络安全需牢记,信息泄露是大忌。

防疫防骗皆要抓,复工复产莫大意。

1、通过线上渠道购买相关防疫物资时,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或微信群内的信息,做好信息甄别和财产保护,不轻易在没有交货或保障的情况下预付货款。

2、在发现被诈骗后要及时报警,越是特殊时期越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上当,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为防控疫情需要,开展“不见面”式业务办理愈发频繁,请选择正规链接登录办理,或直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谨防错进钓鱼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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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度记者:郎巍

责任编辑:何佳昕

值班主任: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