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元宵节将临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一起守护“成都蓝”

浓浓的年味还未散尽,元宵的喜气又扑面而来。在这一天,人们会吃元宵、赏花灯、猜灯谜......但有一件事一定不能做!那就是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为节日渲染气氛、传递喜悦、辞旧迎新的传统习俗之一,然而烟花爆竹的燃放会在短时间内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有机物及烟尘颗粒,导致空气质量迅速恶化。

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成都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上述规定,我市范围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场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让成都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城区更宁静,我们有义务以城市“主人翁”姿态,防范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因此,我们应做到:

一、文明过节。选用音乐、鲜花、书画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营造扮美佳节氛围,提倡在非禁燃区也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做到文明祭祖、不焚烧纸钱,摒弃落后祭祀用品。

二、遵守公约。严格遵守《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不违规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自觉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以实际行动展示蓉城市民良好素质、良好形象。

三、积极宣传。积极参与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广泛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凝聚起守护“成都蓝”的强大正能量,共同护佑美丽蓉城。

四、主动监督。增强生态环境意识,主动劝阻亲朋好友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以举手之劳消除火险隐患。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丽成都!

版面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雷启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