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审理案件80余件,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五大新特点
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泰州市高港法院五年来审理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80余件,判处被告人200人,涉及被害人8300余人,涉案总金额1365余万元。办案法官分析发现,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五大新特点。
诈骗手段新型多样,科技水平普遍较高。除传统的虚构事实、假冒公职人员等骗取财物的情况外,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思维,通过电信网络系统发布虚假的微信小程序、刷单返现、转账返利等方式骗取财物。他们披着高科技的外衣,凭借技术优势编造各种“剧本”实施诈骗行为。如被告人胡某等人将购买的微信号设置成女性,以提供性服务为名吸引陌生人添加好友,从而以预先收取车费、服务费为名实施诈骗,被害人1300余人,涉案金额26余万元。
非接触式方式作案,诈骗行为更加隐蔽。犯罪分子通过伪造个人信息,在各种即时通讯软件、生活服务网络平台等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被害人与犯罪分子互不相识,无需见面,即可实现约定的交易,落入犯罪分子预先准备好的圈套。如被告人李某发现抖音APP集卡领红包活动中“发”字卡一卡难求,遂以虚假身份在联动发卡网店铺上架虚假“发”字卡销售,仅一天时间就成交228单。
受害对象呈年轻化,青少年占绝大多数。社交软件一直以来备受年轻群体的青睐,年轻群体的平台使用率较高,软件交友、搭建情感联系成为常见犯罪手段。犯罪分子在社交网络中,通过形象包装、信息误导等获得社交对象的信任,从而在平台上搭建属于自己的社交网络,获得自己所需的各类信息,以达到实施犯罪的目的。如被告人周某以“代练王者荣耀游戏”为诱饵,骗取游戏玩家微信账号后,冒充游戏玩家向其微信好友群发借款信息骗取钱款,被害人绝大多数为青少年。
赃款追缴难度较大,受害群众范围广泛。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得手后,往往迅速将骗得的钱款化整为零,分散转入其他银行卡,并通知分散各地的取款人员提现,待被害人发觉被骗向公安机关报警时,赃款早已转移,同时也衍生出专门的“卡农”负责卖卡、提现取现。此类犯罪面对的被害人群体是整个电信网络使用者,被害人人数相比传统诈骗犯罪呈几何倍数放大。如被告人李某诈骗案,在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拨打电话谎称被害人中奖,只需支付少量快递保价费即可获得价值较高首饰的方式行骗,被害人人数高达5700余人。
犯罪活动呈组织化,分工协作管理细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多为团伙作案,各成员分工精细,协作有序,犯罪分子通过事先预谋,收集被害人基本信息、运用网络技术、诱骗被害人等犯罪步骤进行细致分工,有的成立公司,冒充客服人员、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取款等都有专人负责,作案之前均有相关培训,熟悉犯罪流程和诈骗话术且手段娴熟,使被害人防不胜防。如被告人王某等27人成立公司,并设置经理、主管、业务员等职位,以女性身份诱骗被害人开设微信小程序商城,以收取店铺创建费、联盟保证金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合计骗得人民币150余万元。
编辑:邓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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