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程、造谣传谣……触犯法律需担责!防疫需要配合,此刻不能任性!

来源:温江融媒 2021年11月06日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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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疫情形势严峻
全国多地都在严防严控
希望早日恢复平稳的工作生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
依然还有人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拒绝隔离、瞒报行程、造谣传谣
目前已有多人被警方依法查处
疫情防控谨言慎行
切勿触犯法律


警示

案例一



11月5日,宁夏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因隐瞒其接触史被警方刑事拘留。牛某某,男,42岁,系10月29日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在流调溯源工作中,其故意隐瞒个人行为和密接人员情况,严重影响流调溯源工作。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反复工作,牛某某方讲清事实,相关信息已推送疫情防控部门。牛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牛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警示

案例二



11月5日,平安江北发布警情通报,网传“一确诊病例男子到江北区红鼎国际嫖娼导致该大厦被封控”系谣言,编造传播谣言者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示

案例三



2021年11月3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接金牛区卫健部门关于李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函。经受案调查,现查明:李某(男,23岁)于10月28日从外地返蓉后,拒绝执行政府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隐瞒其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存在引起新冠肺炎疾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金牛区公安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面前
我们既是命运共同体
也是责任共同体
知法懂法守法
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干扰防疫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快来一起了解一下


警方郑重提醒
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是阻断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
也是公民的义务
对刻意隐瞒行程、拒不执行疫情
防控措施和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保持良好心态
我们就一定能够汇聚合力
早日驱散疫情的阴霾



END

编辑 | 谭杜邪

审核 | 吴敏

来源 | 温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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