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疾控:入境人员闭环管理有变
6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0例(北京42例,内蒙古15例,上海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7例(北京32例,上海14例,内蒙古9例,辽宁5例,云南3例,四川2例,江苏1例,浙江1例)。公众要密切关注北京,上海,辽宁丹东,内蒙古锡林郭勒、赤峰,广西防城港等地疫情情况。
上海市来(返)川人员管控措施
从6月12日0时起,上海市全域由A类地区调整为B类地区,对近7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对6月12日0时前已在我省隔离的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
各地要进一步摸排近期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信息,督促来(返)川前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入川后规范落实闭环转运、核酸检测和隔离管理等措施。
1
最新来(返)川政策
01
来(返)川须扫“入川码”并提前报备
所有来(返)川人员,须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在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 简称“入川码”)。
没有本土疫情地区的来(返)川人员,在领取“入川码”后,需完成核酸3天2检(间隔24小时及以上),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正常出行。
点击查看详细“入川码”相关政策措施
↓↓↓
所有来(返)川人员需在来(返)川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通过识别扫描目的地市(州)报备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记报备。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电话号码请通过网络或114等方式查询)。
点击查看
↓↓↓
02
分类实施来(返)川人员管理
各地要按照四川疾控每日发布的A、B类风险地区管理要求,分类实施来(返)川人员管理。
A类地区
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
B类地区
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03
优化入境人员闭环管理措施
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0天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由各市(州)闭环接回实施7天居家隔离;目的地为省外的,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并提前将相关信息告知目的地。从省外口岸入境不满17天的来(返)川人员,应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17天。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时,应采取双采双检,并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2
重要提醒
一、落实来(返)川人员扫“入川码”、查行程卡及“落地检”
二、加强风险人员排查
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四、做好各类活动疫情防控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查看《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
3
专家提醒
关注疫情动态,
主动报备测核酸
公众如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息,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居家隔离管理,
做到真居家、真隔离
居家隔离最好单独居住,如无单独居住房屋,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房间,尽量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不得外出。隔离人员在社区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共同居住者也要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做好日常清洁消毒
运行中的商超、宾馆、农贸市场、学校、交通工具(站点)、办公楼宇、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和单位,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重点对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环境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家庭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进行消毒,严格遵循消毒产品说明书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
做好防疫人员
防暑降温工作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各地要通过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科学安排作业时间、改善工作环境、加强高温作业个体防护、配备防暑饮料及急救物品、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等措施,切实保护防疫人员的职业健康。
温馨提示
有核酸检测需要的个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热门服务——医疗防疫机构查询检测机构;还可扫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全省最新1339家便民核酸采样点名单。
编辑丨李林波
审核丨高喜
来源 | 成都发布
* 转载请注明来源金温江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