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卫健委最新提醒!事关省外来(返)蓉人员

来源:温江融媒 2022年04月25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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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5日起,我市连续没有本土新增病例。


没有新增,仅仅说明我市的本次本土疫情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只要看看国际国内疫情形势,我们都会感到疫情防控“压力山大”。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内疫情呈现出多点、散发、面广的特点,再加上“五一”节假期人员流动大,外地来(返)蓉人员增多,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省外疫情输入风险加大。强化省外来(返)蓉人员个人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输入,成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关键。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省外来尤其是出现疫情地区的(返)蓉人员具有较大的疫情传播风险,若故意隐瞒、虚报、谎报个人旅居史,不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隐匿传播,既危害自己和他人健康,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在明白了个人防控责任后,省外来(返)蓉人员应该如何落细落地个人防控措施呢?


1

主动查看活动轨迹


省外来(返)蓉人员要密切关注健康成都每日发布的《国内城市最新公告病例轨迹信息通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社区分类管理措施》等疫情信息,主动查看7天内是否到过A、B类地区是否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是否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如有以上情况,请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

及时主动如实报备


4月21日起,所有来(返)蓉人员,除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外,还须在入川的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


扫“入川码”后,手机将出现24小时临时弹窗收到临时弹窗信息后,须于24小时内在川完成1次核酸检测(可凭临时弹窗和身份证在目的地就近免费测1次核酸),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24小时后自动解除临时弹窗。否则“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变成黄码影响出行,检测结果阴性后将恢复为绿码。


天府健康通出现弹窗该怎么办?

弹窗人员该如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点击查看详细“入川码”相关政策措施

↓↓↓

今起来(返)川要扫“入川码”,相关问题→


所有省外来(返)蓉人员除扫“入川码”外,还须通过社区联系电话或报备小程序向社区登记报备,以便及时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尽早发现可疑情况,严防社区隐匿传播情况发生。

扫码获取

社区联系电话


用天府市民云app

或微信扫码

完成社区报备



3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我市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来(返)蓉人员实施AB类地区分类管控。A类地区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为B类地区


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A类地区


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B类地区

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对有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入川后实施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经铁路、公路等省外来(返)蓉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蓉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飞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的所有旅客(入境人员除外)登机前均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蓉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离蓉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4

规范做好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最好单独居住,如无单独居住房屋,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房间,尽量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不得外出。隔离人员在社区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共同居住者也要遵守居家管理要求。一句话,居家隔离管理要做到真居家、真隔离。


5

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来(返)蓉人员和广大市民都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少聚集等良好习惯,主动配合测温扫码查验、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别提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新冠病毒肺炎属于“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对故意隐瞒、虚报、谎报相关旅居史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市民、现旅居我市辖区人员、重点地区来蓉返蓉人员等,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及时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等相关情况。


详情: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END


辑 | 李林波

审核 | 吴敏

来源 |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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