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公参民”学校转设公办学校工作指南,转公后将重新划片招生

来源:温江融媒 2022年04月15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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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据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消息,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公参民”学校转设公办学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就全市“公参民学校”如何转设公办学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细则等进行了明确。

根据相关规定,将依法、有序、分类推进全市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转设公办学校工作。


“公参民学校”转公办后如何招生?教师何去何从?


《工作指南》提到,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民转公”学校所在片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招生区域,纳入直属公办学校招生流程,同时为改制学校在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工作指南》明确,教职工将与改制学校终止劳动关系,与“民转公”学校签署劳动(劳务)合同,确保教职工劳动关系、社保、公积金的连续性。教育主管部门还将协助改制学校转移党组织隶属关系、启动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


改制学校将同步办理登记和注销手续


根据《工作指南》,经属地政府批复或会议决议,同意符合条件的“公参民”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改制学校),移交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具体转设流程分为三步:

第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即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办法》《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及舆情风险评估,制定预案,报属地政法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步通过改制决议,改制学校召开理事会,通过改制决议并成立清算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校长任组长。除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会计主管人员、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代表外,其余组员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举办者委派)。

第三步分类登记/注销,根据改制学校登记机关不同,同步办理登记和注销手续。


改制学校将足额预留盖有学校印戳的毕业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注销?《工作指南》明确,首先将组织财务清算,举办者未缴足开办资金的,应在清算前补足。

清算组完成清算后制作《清算报告》,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改制公告期满(6个月以上)后,向属地教育审批部门提交终止办学申请、《财务清算专项审计报告》,上缴许可证正、副本。

改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属地教育审批部门批复终止办学后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终止办学批复、理事会会议纪要等办理注销登记,上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改制学校足额预留盖有学校印戳的毕业证书和在校学生档案资料后,到原登记机关及具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销毁印章。


新闻多一点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公参民”学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含具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其他单位、政府国有投资平台、政府发起设立的基金会、国有企业等,下同)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含公办学校以品牌、管理等无形资产参与办学)的义务教育学校。



附:成都市“公参民”学校转公指南



END

编辑 | 李林波

审核 | 姚慧

来源 | 蓉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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