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购物也有“后悔权”!温江推出线下无理由退货
3月15日,由温江区市场监管局主办的“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在步步高花沐里店举行。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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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线下无理由退货”是线下实体商家通过主动承担责任、履行义务,自发将网购后悔权拓展到线下实体购物环境中,让无理由退货制度实现线上线下对接,对鼓励消费、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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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费者协会提出,线下无理由退货遵循自愿承诺、自主实施、承诺公示、接受监督的原则,倡议线下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自主确定退货商品的范围,公开承诺,明示无理由退货的时限、条件、方式及有关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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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区消费者协会
线下无理由退货倡议书
全区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
无理由退货,是诚信经营的“试金石”,是社会文明的“助推器”。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消费者消费愿望,提振消费信心;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地区商业形象、社会诚信、法治文明和消费环境。为进一步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江区消费者协会倡议广大实体经营者、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一、自愿承诺。秉承“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行业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一门店一承诺、一商品一承诺”等方式,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并自愿公开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
二、履行承诺。坚持诚信经营理念,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拖延、不推诿,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三、主动公示。自愿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志标识,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本店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内容。
四、接受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希望广大实体经营者、各行业协会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做出贡献。
END
记者 | 黄艳、何仁文
编辑 | 杜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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