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首创“药管九条”,让四类药品销售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

来源:温江融媒 2022年03月03日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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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既是市民购药主要渠道
又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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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委社治委联合出台《关于印发零售药店“监管九条”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前沿哨点”效能的通知》,转变零售药房角色,促使其与所在村(社区)一同站好防疫“哨岗”,共担防疫责任。




在零售药店“监管九条”中:


各药房依托成都市“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须指导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及关联器械”的顾客如实填报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25个要素信息;

药房销售人员需对购药用途、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是否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购药顾客电话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查验,督促顾客填写《市民购买“四类药品及关联器械”特别承诺书》等,通过这些细致、明确的操作规范和要求,来指导零售药房将监管政策具体落地落实。

零售药店“监管九条”一经出台,就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此次出台的“监管九条”,是以“条”“块”联动的方式促使市场监管部门、属地村(社区)与市场主体“握指成拳”形成防疫合力。让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及关联器械销售力求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疫情防控不漏一人、不误一事。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简单来说,就是以建群、公示、填报、查验等四条明确其责任,以巡查、举报、通报、激励等四条激发其担当,最后是以“联勤制”使之与属地镇(街道)、村(社区)的网格力量形成战疫一盘棋。


此外,零售药店“监管九条”还畅通了24小时投诉热线,建立了上门提示、约谈整改、公示通告通报药房制度等,通过明确的措施来进一步激发零售药房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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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郑希

编辑 | 谭杜邪

审核 | 吴敏

来源 |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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