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 正文

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2021年微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09日 16:26
评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社工站(室)建设及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工程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加大科技技术力量融入社会工作服务,塑造“微光”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问题导向原则。申报项目应依托温江区智慧民政服务平台,围绕聚焦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以人所产生的实际需要为导向来设计项目。

(二)专业性原则。申报项目应设计科学、合理,充分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职业技能,构建本土社会工作实务理论与途径。

(三)成效优先原则。申报项目在同领域和同类别中更具有精准化、精细化、引领性和推广复制性,能促进社会组织成长,社会工作项目公平、公正、公开,让群众更具有获得感。

二、征集方向

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重点支持方向):

(一)社会救助服务。为困难群众(含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残疾人康复训练、心理慰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就业帮扶、资源链接、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手法,激发具备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帮助困难群众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等帮扶服务项目。

(二)儿童关爱服务。开展特殊儿童成长服务,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监护管理、成长环境改善、心理疏导、权益维护、安全教育等方面问题。充实基层关爱儿童工作力量,资助留守儿童、孤儿、弃儿、流浪儿童、困境儿童等在内的未成年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以及监护评估、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服务和援助保护活动。

image.png

(三)扶老助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社区居家或其他方式为依托,向老年人提供特殊老年人巡访、养老志愿者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权益保障、应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

image.png

(四)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开展慈善社区建设活动,积极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慈善社区文化氛围,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探索构建“慈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持续开展助医、助学、助教等慈善募捐、志愿服务、公益帮扶活动,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的有序参与,打造慈善社区影响力。

(五)融合发展服务。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以城乡社区居民身边的“小急难”问题为切口,重点聚焦无物管小区(院落)和老旧院落自治组织建设,引导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小区(院落)公约,凝聚社区共识,维护公序良俗,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培养公共精神、强化协商议事自治能力,养成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健康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基层协商民主提质增效。

(六)社会事务服务。面向社区开展婚姻家庭、文明殡葬等社会事务服务,重点开展婚姻教育、亲子教育、婚姻关系调试、婚姻危机干预、离婚辅导、防家暴教育、生活减压、临终关怀、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厚养薄葬的婚俗、丧葬文化。

(七)心理疏导服务。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等人力资源,运用心理援助热线和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特殊有需求的群体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

三、征集类别

项目征集将分批次开展、分层级考核,并建立常态化评审机制,以镇(街道)为主体申报的项目需按1:1比例匹配资金,配套资金需计入项目资金总量并同民政资助资金一并审计。具体项目类别包括以下三大类别:

(一)A类:服务类项目。为“9+1”类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监护评估、就业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社会参与等服务。每个项目立项总资金(含配套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

(二)B类:课题调研类项目。聚焦社会工作服务参与乡村振兴、村(社区)减负增效、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开展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C类:支持类项目。为A类项目提供支持指导、技能培训、技术赋能、行动研究等,搭建互动交流平台。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社会组织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按时参加2020年年度检查并合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需要提供年检资料);

2.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3.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具有与项目实施内容专业要求相匹配的项目执行团队;

5.具有良好的信誉。

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科研院所申报课题研究类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部(厅)授予办学权的高职、全日制高考统招的国家正规高等院校;

2.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科研院所课题研究申报人必须提供单位同意申报授权。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及初审:2021年7月7日—7月20日

1.发布项目申报征集公告: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发布项目征集公告。

2.项目需求调研及项目书撰写:各镇(街道)以本通知为指引,重点围绕温江区智慧民政服务平台数据、需求设计项目,社会组织联合镇(街道)申报的项目,先由镇(街道)社工站初审合格后,再由各镇(街道)提交项目申报书报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组织自行申报的项目,先由业务主管单位(业务科室)初审合格后,再由社会组织提交项目申报书报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项目评审及立项:2021年7月21日—7月25日

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开展项目现场评审,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立项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审定最终立项结果。

(三)资金拨付:2021年7月26日—7月31日

项目立项后由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协议,按照4:3:3的比例分三期拨付给立项社会组织(单位),项目启动拨付总经费的4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总经费的30%,项目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镇(街道),由镇(街道)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进度,连同镇(街道)配套资金,按照4:3:3的比例分三期拨付给立项社会组织(单位),项目启动拨付总经费的4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总经费的30%,项目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

项目执行结束、评估合格后有资金结余,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执行提前终止的,剩余资金按照规定退回区民政局。

(四)项目执行与监测:2021年8月—2022年7月

项目执行组织,根据方案与协议,启动项目工作,做好管理机制建设,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期间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委派专业督导对各项目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过程监测与评估,建立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镇(街道)、社会组织三方沟通协调机制,分区域开展沟通联席会,确保沟通联席会全覆盖。各镇(街道)要督促实施组织按照计划进度推进项目,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反项目计划或违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出整改建议,必要时终止项目。项目实施组织要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项目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绩效考核采取实施单位自查评估、镇(街道)、业务主管单位、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日常监测评估、第三方实地评估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内容主要为项目运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社会满意度等。项目开展的志愿服务须在民政部指定的中国志愿服务网如实进行动态记录(中国志愿服务网访问网址:https://chinavolunteer.mca.gov.cn/)。

附件:1. 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2021年微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2. 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2021年微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表.docx(点击下载)

(联系人:田妍莉,联系电话:18113013915;冉春霞,联系电话:18030571756)

0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