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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这些安全问题隐患请注意→

来源:温江融媒 2025年11月01日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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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重于泰山

事关人民福祉、发展全局

近期

温江区多部门开展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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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经信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工业企业的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将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问题单位:成都市凯林机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隐患:氧气瓶和乙炔瓶混放。

违反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二条之规定。

危险分析:乙炔与氧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星、静电、高温等点火源,会发生剧烈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碎片能摧毁周围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即使未达到爆炸浓度,泄漏的乙炔遇氧气也极易被点燃,形成持续燃烧的火灾。氧气会加剧火势蔓延,使火灾难以扑灭,扩大灾害范围。

责任追究: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整改情况:已将乙炔瓶转移单独存放。


案例二


问题单位:成都市温江区美味王酿造食品厂

问题隐患一:车间配电箱孔洞未封堵,箱门未跨接,开关无管控标志。

违反规定:以上情形违反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2.3条、第5.2.10条第2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第3.0.4条第5项之规定。

危险分析:可能引发触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车间生产秩序。

责任追究: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整改情况:已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拆除。


问题隐患二:部分配电箱箱门缺失。

违反规定:以上情形违反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2.10条第4项之规定。

危险分析:配电箱箱门缺失可能直接引发触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车间生产秩序。

责任追究:立即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安全科普





企业生产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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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普法




《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第5.2.3条:柜、台、箱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柜、台、箱的进出口应做防火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第5.2.10条: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2 箱(盘)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4 箱(盘)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第3.0.4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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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艳

编辑:杜瑶蕾

审核:高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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