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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 文明出行 温江交警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来源:温江融媒 2024年01月26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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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不能占用机动车道,万一车子变道,得多危险!”“驾驶电动车,你要戴头盔哦!”1月24日上午,光华大道与南熏大道交叉路口,成都交警十一分局交警正在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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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十一分局勤务民警汤永志介绍,本次对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查处违法的同时,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积极向驾驶员宣传讲解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并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行人不要翻越栏杆,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当天,交警共计查处了13起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其中的非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载人和驾驶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道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引导教育,以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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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下一步,交警十一分局还将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督促广大驾驶人形成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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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1.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

2.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3.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

4.在驾驶过程中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5.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减速避让;

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 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7.人力货运三轮车禁止载人,人力客运三轮车限载2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载1名陪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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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西粤 刘嘉仪 邱书洋

编辑:赵术君

审核: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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